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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必备的职场干货

发布时间:2021-09-01 12:52:24    作者:小编     浏览量:4739

不管是职场上的新人还是“老人”,在工作中你是否因为不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为“劳动合同法”)而损失利益?

小编相信,通过今天的文章大家一定能更具体的了解到职场中都有哪些劳动问题可以用《劳动合同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起来阅读吧!


一、试用期不能超过多少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二、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不少单位认为,员工过了试用期转正之后才算是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其实并非如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用人单位正式用工的那一天起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可以在员工正式入职之前签,也可以在入职之后签,但是最迟不能超过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

(2)如果单位在员工入职以后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主张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如果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视为用人单位与该员工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非因员工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公司不同意员工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期限一到立马可以走人,根本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如有以下情形,员工还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小编这里只列举了很小一部分“劳动法”适用的场景,同学们如果对这方面感兴趣,可以去“中国裁判文书网”多看看,通过学习一定能让打工人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